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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运河西路588号壹位广场商业街区157号招租公告

时间:2024-12-21 01:59      城市:江苏扬州         推荐给你朋友
项目名称:扬州市运河西路588号壹位广场商业街区157号招租公告
项目扬州市运河西路588号壹位广场商业街区157号招租公告,此项目在江苏扬州,想了解此项目的请咨询我们,我们一对一帮你分析这个项目,帮你提高此项目的中标成功率,减少你犯错的投标成本及人工成本。想投标此项目的请及时参与投标相关工作,以免错失最佳的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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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点击登录查看商业街区######公告   
                 出租单位
  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商业街区######
  项目编号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09时00分 至 ######16时00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项目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编号
  ######001
    标的名称(坐落)
  点击登录查看商业街区######
    标的状态
  空置
  标的面积
  180.01 平方米
    挂牌价
  6.5704 万元/年
  租赁期限
  5 年
    交易保证金金额
  0.7 万元
  是否有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租金支付方式
  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
  承租押金
  首年租金的25%(三个月租金)
    竞价时间
  ###### 10:00
  竞价方式
  加价竞价
    其他说明
  1.给予装修免租期2个月,在第一个租赁年度减免2个月租金。 2.承租该房屋仅可作为休闲娱乐使用。 3.租金前两年不变,第3年租金在第2年基础上递增3%,第4年租金按照第3年标准,第5年租金在第4年基础上递增3%。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资产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3、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三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的保证。
4、承租方单独与租赁标的房屋之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按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提供一份物业管理合同原件交出租方备案。
5、租赁期内,承租方独立承担装修改造施工责任和费用。承租方因房屋装修原因造成出租方及他人的损失,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承租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的,承租方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造部分,可拆卸的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后应恢复房屋原状(终止、解除合同七日内处理完毕并交还,且应按租金标准支付相应期间的房屋使用费),不可拆卸的出租方有权直接无偿处理,承租方不得以装修改造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本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对现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水带、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等)进行维护保养更新、补充,并定期检查、更换,以保持其完备有效。
7、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工商、税务、卫生、水电气、通讯等相关经营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责任、用工责任、营业过程中所涉人身、财产安全责任。
8、出租方将租赁房屋内的所有物资与租赁房屋一同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知晓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包含房屋租金及物资租金)。双方确认,出租方交付房屋时屋内物资均可正常使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造成物资损坏的,由承租方自行维修、维护,无法修复的应按市场价经折旧后赔偿给出租方(因自然损耗导致的除外)。
9、出租方将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因经营业态需要而进行的消防改造等,应通过消防部门的相关审核,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0、租赁期内,非因主体结构原因产生的一般性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房屋附属设施(消防、电梯、地下排水泵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护保养及年检。
11、意向承租人可先前往实地了解房屋位置及基本状况,提交报名手续便视为已知房屋基本情况。
12、本公告附件租赁合同是出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租赁合同条款,请意向承租方仔细阅读后参与报名。
    意向承租方承诺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否则交易中心或出租方都可以无条件取消意向承租方的资格,租赁合同已经签订的,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资金来源合法。
3.承租期间按照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租金,不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转租或分租。
4.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按合同要求归还租赁标的物,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
5.一旦报名,即视为知晓并接受出租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同意和接受出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相关政策法规。
6.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我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7. 报名或注册时提交的电话号码、地址是有效的联系方式,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https:######: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的受托人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3.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交易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式
  缴纳方式
  意向承租方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账号:############004。缴纳交易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缴纳,并备注保证金缴纳码。(保证金缴纳码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看)
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保证金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未能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的;
2.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时未备注缴纳码或缴纳码备注错误的;
3.意向承租方未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处置方式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原路径退付。 2、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约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交易方式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
    特别告知
  1.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项目公告、响应方操作手册等,全面了解承租资格条件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若不符合条件报名,或操作失误导致报名、竞价失败,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意向承租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扬州市######
    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电话
  ######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联系人
  王女士
    保证金查询电话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扬州市######
        相关附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城控壹位广场房屋合同(法务模版最新).pdf         附件包: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城控壹位广场房屋合同(法务模版最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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