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官屯街新刘庄村征收土地公告(武清区征字〔2024〕第87号) |
项目名称:徐官屯街新刘庄村征收土地公告(武清区征字〔2024〕第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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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建设项目:2017年武清区###### 3.征收土地用途:用于武宁路高调站建设。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位置(见附图) 东:徐官屯街新刘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徐官屯街新刘庄村农民集体土地; 西:徐官屯街新刘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徐官屯街新刘庄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徐官屯街新刘庄村集体土地0.4113公顷(合6.169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1942 2.913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1406 2.109 建设用地 0.0765 1.1475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0.4113 6.1695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执行,为67.5万元/公顷,计27.7627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涉及的其他地上物和青苗经区######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24人,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费用拨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市######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区人民政府将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 附件: 街道近景.jpg 街道远景.jpg 村级远景.jpg 村级近景.jpg 项目勘测定界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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