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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林市象山区五美路3号1栋1-3-05号住宅(三次挂牌)

时间:2024-12-31 17:25      城市:广西桂林         推荐给你朋友
项目名称:1.桂林市象山区五美路3号1栋1-3-05号住宅(三次挂牌)
项目1.桂林市象山区五美路3号1栋1-3-05号住宅(三次挂牌),此项目在广西桂林,想了解此项目的请咨询我们,我们一对一帮你分析这个项目,帮你提高此项目的中标成功率,减少你犯错的投标成本及人工成本。想投标此项目的请及时参与投标相关工作,以免错失最佳的商业机会。
1.桂林市######   N0111FC240908-3    挂牌价 650,000 元   保证金 65,000元   房屋建筑面积94.77m2      报名开始时间:###### 18:00:00
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项目名称
  桂林市######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房地产
      标的简介
  一、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
(㎡)
  转让底价
(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竞价阶梯
(元/次)
  备注
      1
  桂林市象山区######1栋1-3-05号住宅
  桂林市象山区######1栋1-3-05号住宅
  94.77
  65
  6.5
  1000
  /
      二、标的简介
标的1:桂林市######
      评估情况
  评估价(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转让底价(万元)
  65
      委托方情况
  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DH961B85(1-1)
注册地:桂林市######
法定代表人:李益同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委托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决策文件
  税务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服务合同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特别
告知
  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1.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3.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4.该资产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下简称“税局”)委托转让方处置的抵税资产,不动产确权登记及办理等事项须被执行人配合进行,可能存在因被执行人不配合致无法办理过户的风险。
5.本次交易为税务机关强制将抵税财物以公开竞价的形式, 将特定财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参与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税局、转让方、交易所均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价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凭税局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能否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办理该手续所需时间和费用等事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因本次标的转让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税局出具的过户文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到税局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逾期税局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税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起 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7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对接税局出具法律文书,受让方收到税局法律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交易税、费。(1)因本次标的转让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税局出具的过户文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到税局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逾期税局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税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2)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竞价结束后,成交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签约地点:桂林市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内
2.展示地点:桂林市######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王先生 ######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至 ######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6: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1小时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6: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在成交价款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详见标的清单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2月 30日
至######17: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图片.zip
3.《联合受让协议书》模板 .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秦经理 ######(交易所) 王先生 ######(桂信)
    报名咨询
  罗经理:######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地址
  交易所:南宁市######
    其 他
  监督电话: 0773 779 6202(税局)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信息来源:https:######
附件包:3.《联合受让协议书》模板 .doc1.授权委托书.doc2.标的图片.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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