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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建设项目施工产生的117790.6立方米工程弃土转让交易公告

时间:2025-1-3 09:30      城市:黑龙江大庆         推荐给你朋友
项目名称:【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建设项目施工产生的117790.6立方米工程弃土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建设项目施工产生的117790.6立方米工程弃土转让交易公告,此项目在黑龙江大庆,想了解此项目的请咨询我们,我们一对一帮你分析这个项目,帮你提高此项目的中标成功率,减少你犯错的投标成本及人工成本。想投标此项目的请及时参与投标相关工作,以免错失最佳的商业机会。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大庆市######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挂牌价格
  353.371800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否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1.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竞买人需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转让公告(包括附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3.转让人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人及交易平台对转让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受让人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转让标的的交接和运输由受让人负责,交接和运输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办理交接以转让人通知为准,按照通知时间和标的物存放地交接和运输,并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受让人自行安排专业车辆和人员进行交接和运输,交接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以及所需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如因违规操作导致资产交接工作遭到投诉或处罚等,受让人需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6.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转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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