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税费通缴项目聘请第三方对税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比价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嫩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税费通缴项目聘请第三方对税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比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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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开展税费通缴项目聘请第三方对税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3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35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332500.0000 需求详情: 技术规格:深化不动产、税务部门的数据共享,以不动产受理编号为关联,向不动产系统传递相关缴税数据,为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通缴提供基础数据,同时提供不动产涉税电子票据接口,供不动产系统自动获取涉税票据,真正实现“一窗通办”。 主要功能或目标: 1、深化不动产涉税业务的数据共享,不动产系统为税务系统推送业务办理的基础信息,税务系统为不动产系统提供税费数据,为税费通缴做好数据准备 2、开发不动产涉税电子票据接口,以不动产受理编号为关联,由不动产系统调用后,自动为不动产系统生成并传递涉税电子票据,减少人工参与,缩短办事时长,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需满足的需求: 完全满足采购内容及目标,满足经营场所工作专班要求的税费通缴税务模式,能够和不动产系统,税务系统进行对接,扩大不动产登记“一体化”通办范围。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 报名开始时间:###### 19:36 报名结束时间:######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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