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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产权交易中心采购评估信息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资产处置方,废旧资产招标公告(原标题:藏AD9858)

时间:2024-12-27 23:15      城市:西藏         推荐给你朋友
项目名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采购评估信息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资产处置方,废旧资产招标公告(原标题:藏AD9858)
项目西藏产权交易中心采购评估信息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资产处置方,废旧资产招标公告(原标题:藏AD9858),此项目在西藏,想了解此项目的请咨询我们,我们一对一帮你分析这个项目,帮你提高此项目的中标成功率,减少你犯错的投标成本及人工成本。想投标此项目的请及时参与投标相关工作,以免错失最佳的商业机会。
藏AD9858       [td]标的名称[/td] 藏AD9858   [td]项目编码[/td] ###### [td]挂牌价格[/td] 4.96 万元   [td]价格说明[/td] ——   [td]挂牌公告期[/td]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td]挂牌起始日期[/td] ######   [td]是否涉及优先权[/td] 不涉及 [td]挂牌截止日期[/td] ######       标的基本信息[/td]   [td]资产包信息[/td]   本次转让标的包括7台车辆(详见《车辆明细表》)和废旧资产一批(详见《资产明细表》)
标的查看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td]标的信息[/td]   本次转让标的包括7台车辆(详见《车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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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d]标的特别提示事项[/td]   ——    资产处置方简况[/td]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td] [td]资产处置方名称[/td] 西藏工程勘察施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td]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d] ######67969M      评估信息[/td]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td] [td]评估机构(估值机构)[/td] 四川省德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td]评估基准日[/td] ######   [td]评估核准(备案)机构[/td]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td]核准(备案)日期[/td] ######   [td]标的对应评估价值[/td] 5.15 万元   [td]账面净值(万元)[/td] 业务无法提供   [td]评估报告文号[/td] 川德信评字【2024】第11-001号   [td]备注[/td] ——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td]   交易条件[/td] [td]挂牌价[/td] 4.96 万元   [td]价款支付方式[/td] 一次性   [td]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td]   一、本次交易通过点击登录查看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投资方资格条件[/td] [td]投资方资格条件[/td]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td]报名提交材料[/td]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td]报名材料[/td]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td]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td]   一、本次评估报告:
公开,请在本公告详情页,自行下载查阅。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标的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
2、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废旧资产包含不限于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行驶公里数、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凭《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方可到交易中心报名参与受让。现场查看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同转让方签署《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若意向受让方在点击登录查看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车辆过户时涉及的任何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受让方完成车辆过户。车辆过户前的违章由转让方负责解决,车辆过户后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章、保险、年检等所有车辆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机动车交易税费、牌照工本费、行驶证(含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过户费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点击登录查看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本次交易价款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出具发票。
5、由于本次转让标的在处置审批及挂牌期间,车辆可能存在年检即将或者已经过期的情形,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规定,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转让方承诺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6、标的部分机器设备,受让方在拆卸(运输)作业期间应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转让设备的拆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清运、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因此对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7、转让方、承让方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并在获得点击登录查看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标的废旧资产移交后,受让方应在移交之日起30日内完成拆除、搬运等事宜。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长时间,应提前与转让方进行沟通,征得同意;如逾期未拆除或未搬运的机器设备视为弃物,由转让方另行处理,若产生费用,受让方自行承担。
8、受让方运输车辆离开转让方保管场地即视为该车辆完成交付,交付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本次公开转让的七台车辆中,车辆藏 AD9858(丰田越野 CA6510)仪表盘显示公里数为 159124 公里,经了解该车辆仪表盘公里数在以前年度某次维修过程中,实际行驶里程数据丢失,无法准确计量实际行驶里程,估算约为 50 万公里。
10、标的查看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11、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车辆明细表》、《机器设备明细表》。
12、本次项目公开的《车辆明细表》内如车辆公里数等部分信息,是基于评估基准日当天的数据信息,部分车辆数据信息可能存在差异,《车辆明细表》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应当以报名前对车辆现场查看后的数据信息为准。
    保证金条款[/td] [td]交纳金额[/td] 1 万元   [td]保证金说明[/td] ——   [td]交纳截止时间[/td] ###### 17:00:00   [td]交纳注意事项[/td]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td]保证金处置方式[/td]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信息[/td]   [td]挂牌公告期[/td]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td]无合格意向投资方[/td]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td]有合格意向投资方[/td]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td]   交易机构[/td] [td]项目咨询联系人[/td] 梁经理 [td]项目咨询联系电话[/td] ######   [td]项目报名联系人[/td] 付经理 [td]项目报名联系电话[/td] ######   交易须知[/td]     总则
第一条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xzcqjy.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点击登录查看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点击登录查看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 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风险提示[/td]     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点击登录查看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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