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79号) |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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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应急指挥中心设备改造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被投诉人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被投诉人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投标产品存在虚假应标,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中的评分办法评审。 投诉事项 2:投标产品缺少相关许可证。 投诉事项 3:投标产品存在虚假应标,请求提供相关产品报告原件进行核查佐证。 投诉事项 4:评标委员会未对有关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尽到合法合规的审慎的审查义务。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分办法正确依法评审。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事项1、3、4,投诉事项 2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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