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找项目信息的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4-1396838

时间:2024-12-30 15:44      城市:广东广州         推荐给你朋友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4-1396838
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4-1396838,此项目在广东广州,想了解此项目的请咨询我们,我们一对一帮你分析这个项目,帮你提高此项目的中标成功率,减少你犯错的投标成本及人工成本。想投标此项目的请及时参与投标相关工作,以免错失最佳的商业机会。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50,000.00
(四)采购需求:
  [td]控制单价 (元)[/td] [td]数量[/td] [td]单位[/td] [td]服务描述[/td] [td]需求描述[/td]   - 1 项 服务内容:一、项目服务要求 (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及《广州市######
(二)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三)维修单位接车后还车前,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受伤,由维修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四)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单位应对照采购人对车辆的初验情况进行深入诊断车辆问题,经采购人与维修单位双方确认维修范围后,才实施报价维修。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采购人确认,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采购人对维修项目内容及细节的知情权。
(五)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对维修车辆进行诊断后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如超出报修单所列范围,要充分征求采购人的意见,经采购人确认后再维修。
(六)维修单位制作报价单后,应详细向采购人说明维修的项目、作业的内容、配件的来源渠道及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等。附上配件来源凭证作为维修报价、结算的依据。
(七)报价单上没有的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应立即告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方能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报价单。
(八)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同时将旧件对应车牌标注信息,有序摆放,妥善保管,维修后交回采购人。
(九)车辆维修完成后,维修单位应建立采购人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联系、调查和服务。 (一)项目服务内容:
1. 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2. 开设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确保单位车辆能及时报修,抛锚车辆能及时得到救助。
3. 提供上门取车、维修完毕后上门交车服务。
4. 建立车辆维修档案,一车一档。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所属单位、车牌号码、维修时间、维修内容、更换配件名称、配件价格、维修工时价格、维修总额等内容。
(二)服务期限:######起到######止。
(三)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
(四)服务对象:点击登录查看29台公务汽车和新购置车辆(若有新购置,亦作为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中的车辆数仅作参考,服务过程中以实有车辆数为准。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商务需求
  [td]编号[/td] [td]需求内容[/td]   1 面向中小企业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包:附件_476598484_304004071.pdf

支付30帮币
一对一帮你分析这个项目
提高你的项目成功率
减少你的犯错成本及人工成本
我就是你身边最好的项目顾问

1帮币=1元,点 这里 充值

Copyright ©2024 第一帮 渝ICP备14002225号|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4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