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高速东出口至弥勒大道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高速东出口至弥勒大道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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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高速东出口至弥勒大道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高速东出口至弥勒大道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高速东出口至弥勒大道段)已由宁波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3375.8 万元,工程概算18660.59万元,建设规模:中心路(弥勒大道以东至高速连接线)约3公里,改造面积约12.2公顷,包括道路拓宽、隔离带绿化种植、附属地下管线等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市政、绿化、景观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暂定18000万元(具体详见补充文件)。 2.3 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溪口城乡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三期(高速东出口至弥勒大道段)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时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张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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