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找项目信息的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时间:2024-12-14 02:14      城市:浙江台州         推荐给你朋友
项目名称: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项目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此项目在浙江台州,想了解此项目的请咨询我们,我们一对一帮你分析这个项目,帮你提高此项目的中标成功率,减少你犯错的投标成本及人工成本。想投标此项目的请及时参与投标相关工作,以免错失最佳的商业机会。
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24〕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公开出让1幅工业用地(工业“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玉环新城(漩门二期)BXE033-0205地块
  玉环新城(漩门二期)南区北侧
  2.7052
  工业用地
  ≥2.0
  ≥40%
  ≤20%
  50
  4870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980
    备注
  1、该宗工业用地地块行业类型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标准地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394万元/亩,亩均税收≥48万元/亩,亩均增加值≥342.86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24.7万元/人﹒年,单位能耗增加值≥8.06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5235.2万元/吨,R&D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6.03%。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点击登录查看玉自然资规条######034号;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竞买人须为已进入玉环市级项目库的企业。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采取资格前审模式,即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先提交玉环市######点击登录查看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https:######。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登录该网站,上传营业执照及玉环市######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至######;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至######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时间为 ######9时至######14时30分。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点击登录查看开发利用科(点击登录查看七楼707室)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陈先生
(二)咨询电话:土地业务问题:######、######
规划业务问题:######
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
(五)本次出让地块,可不配建相应规模的员工宿舍,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面积的7%。
(六)本次出让地块不得进行产权分割。
(七)本次出让地块的“标准地”竣工及达产验收严格按照对应的《玉环市######
(八)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九)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

支付30帮币
一对一帮你分析这个项目
提高你的项目成功率
减少你的犯错成本及人工成本
我就是你身边最好的项目顾问

1帮币=1元,点 这里 充值

Copyright ©2024 第一帮 渝ICP备14002225号|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4537号